江苏56岁的范女医院遇到了件令人气愤的事。范女士在一次体检时发现自己感染了人乳头瘤病毒,可能会引起宫颈病变。于是范女士在网上搜索,找到医院进行治疗。院方工作人员承诺只要几千元费用包治好,可接下来的治疗,却让范女士有点懵。医生只是让她去皮肤病科每天挂盐水,照“神灯”。这个所谓的“神灯”是一种探进身体里照在子宫上的灯,据说可以把病毒杀死。
范女士信以为真,于是治了七天花了10多万。本以为照完就没事了,谁知几个月后,范女士却被查出了宫颈内部组织病变。医院,他们给出的诊断建议都是子宫切除。为了不让高危病变变成癌变,范女士就在江医院接受了子宫切除手术。范女士认为,这样的结果是医院错误诊疗造成的。目前,范女士已经做了医学鉴定,并且将医院。7天花10万?这10万就算在上海也是普通员工一年的到手工资了。从这点也能看出,大病不止要人命,连钱都要吞光。范女士花了大价钱,却发现被骗了钱不说,连子宫都切除了。虽然范女士已经56岁,不会再考虑生育问题,但总归感觉少了点什么。目前,医疗鉴定的结果是范女士因全子宫切除构成了8级伤残,医院存在延误诊断和治疗的情况,于是范女士准备医院。
医院为了钱真的是无下限了,不管怎么样,医院再说,等到患者掏完钱后就开始甩脸色了,一旦出了事就开始无限甩锅了,医院真的该好好整顿了。从这份鉴定报告上显示,医院与范女士的子宫被切除有着莫大的关系。根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2条规定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,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,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。就算本次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,那只要能确定医疗机构存在误诊行为,符合民事侵权的,医疗机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本案中,因为医院的误诊,导致范女士构成了8级伤残,所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,范女士有权主张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的医疗费、交通费,并且还可以医院赔偿其他的合理费用,包括精神抚慰金等。最后,我们在买东西时都知道要货比三家,医院看病这么重大的事情,我们更要货比三家了。特别是重大疾病或者能够引起癌变的疾病,医院,多问几个医生了。因为这个直接关乎着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,甚至是会影响到几个家庭的大事,绝不能掉以轻心。朋友们,医院里遇到过糟心事吗?欢迎留言、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