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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振声老大夫谈ldquo全息汤rd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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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家传中医,今年69岁(时为年),从事中医临床工作40年,现仍从事这一工作。到了这个年龄,自知来日无多,也已把名利之类身外之物看得很淡,为什么还要殚精竭虑写一部中医学专著呢?一、创新和发展中医学理论的愿望及执著严肃的探索,几乎伴随了我的一生愿望产生于青年时期。开始临床时,自然用“分型辨证”(编者按:薛老也称为传统辨证施治甚至简称辨证施治,实为辨证施治基本类型之一)。分型辨证,说起来可以头头是道,真正应用于临床则繁琐而艰难,要考虑到方方面面,失准或疏漏,轻则不见疗效,重则出现不良反应,使人倍感困惑。类似的经历,开始临床的年轻中医,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过。当时就有这样的愿望,创立一种简单有效又无副作用的治疗方法,对患者医者该多好啊!但在当时,这只能是一种朦胧的愿望。也许正是这种朦胧的愿望,使我读书时认真思考,临证时注意观察,有意无意间,有了一些早期储备。种愿望的复苏并付诸行动,是在40多岁以后,大约在上世纪80年代初,我以小柴胡汤按原著中加减法(并合并其他方证),治疗书中提到的各种疾病。方法简单,疗效可靠,这引起我的重视。以此为起点,不断探索,相继引入一些方剂和药物,治疗范围不断扩大,疗效也进一步提高。经多年探索,逐步形成了现在的理论和治疗方法,同时对医学笔记不断修改、补充,历时二十年,四易其稿,写成了这部书。我感到它对中医的临床实践、理论探讨,甚至对整个中医药产业链的发展,会有些意义,故愿公诸于世,与同道共商。关于临床实践。疗效是检验一切理论、方法、药物的唯一标准。“整体辨证”(编者按:薛老也称为系统疗法)就是在追求疗效的过程中形成的。我前半生用“分型辨证”,后半生用“整体辨证”,对两者都有深刻体会。我觉得,“分型辨证”,在多数情况下,是解决主要矛盾,主要矛盾解决了,次要矛盾随之缓解,或作善后调理;“整体辨证”在解决主要矛盾的同时,解决形成矛盾的根源及其造成的广泛影响。两相比较,后者比前者成功率高,失误少,疗效高,副作用少。故后半生一直用“整体辨证”治疗疾病。20年来,全息汤处方大概开了几万张,现仍继续开着。一个中医,后半生只开一个方剂(实为“合方加减”)治病,这种奇特的现象,恐怕在中医界少见。为了什么?为了提高疗效,为了减少失误。在临床用药时,也有时不见效,个别病例出现呕吐、腹泻等反应,但我从不对“整体辨证”产生怀疑和动摇。上述情况的出现,是对症状了解不全面,因而药物加减不当所致。随时调整处方,并嘱注意其他因素(如冷热、情绪、劳逸、饮食、烟酒、其他药物等)的影响,可很快取得疗效,不良反应也随之消失。这里所说的疗效,因涉及病种很多,不能设定统一标准,包括痊愈、完全缓解、部分缓解、症状减轻等。常见病如流感、麻疹、急性肝炎、急性肾炎、急慢性支气管炎、病*性心肌炎、胃炎、胆囊炎、泌尿系统感染、女性盆腔炎、附件炎、宫颈炎、痛经、月经不调、婴幼儿腹泻、老年性便秘、慢性咽炎等疾病,可较快治愈或完全缓解,很少发现失败的病例。冠心病、糖尿病、肺气肿、肝硬化、尿*症等难以根治的疾病,服药后虽不能根治,但可明显缓解。慢性乙型肝炎,肝功能异常的恢复和临床症状的缓解,费时较短,“两对半”的全面转阴,则费时费力。系统疗法还不能治愈癌症,只可部分缓解症状。故“整体辨证”不能包治百病,也不是对所有疾病都能做到药到病除,但根据个人经验,其疗效确实比“分型辨证”更好。希望同道参与实践,验其真伪。关于理论探讨。中医理论是在中医医疗实践的基础上,总结、概括并抽象而形成的理性表述。在中医的理、法、方、药中,居首位,对临床实践有重要的指导作用。如果把中医比做一棵树,实践是根,理论是干,方剂药物是枝叶,疗效是花朵果实。中医没有强大理论主干的支撑,不能像参天大树,而只能像丛生的灌木或攀缘的藤蔓,是可悲的。中医理论从来都不是固定不变的,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。中国古代文化中向来有崇古的传统,中医界尤为明显。即使如此,中医学的每次重大发展,无不突破传统,另立新说,实现理论的创新和发展。这就形成了众多的医学流派,丰富了中医学的内容,并使之不断发展。可惜现在停滞了,很少看到有创新意义的理论。任何学术,只有不断创新,才能充满活力、不断发展,停滞即意味着衰亡。中医的现状,令人堪忧。“分型辨证”,在中医理论和实践中,占有重要地位。它无疑具有重要的科学内涵,故现在仍能指导临床实践并取得疗效,但时代久远,难以避免存在着历史的局限性。个人认为,“分型辨证”的局限性,表现为对疾病整体认识上的简单化和临床分型的复杂化。认为包含着各种错综复杂矛盾的疾病可以简单地分类,及至分类后,又发现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,“剪不断,理还乱”,故临床分型繁琐而复杂,使临床医生难以准确掌握和操作。整体观认为,疾病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统一体,其本身涉及五脏六腑(包括六经)、表里虚实寒热、卫气营血、三焦等,如果几乎全部交错出现的时候,并不一定非得需要详分细辨,亦可综合治疗、整体兼顾。对疾病认识的深化,带来了临床操作的简化。不论何种疾病,都给予“整体辨证”、系统治疗,只根据疾病的重点部位和突出表现适当调整处方即可。易于掌握,易于操作。实践证明,这样做是可行的。真理其实是简单的,只是人们在没有全面深刻了解它之前,往往将其复杂化。中医理论必须高度概括与简化,这是社会发展的要求。笔者作了初步探讨,望更多同道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。二、对社会有用的东西,应该留给社会,这是我到晚年推出这部著作的原因人的实践和认识总是不断发展的,真理的探索是一条没有终点的漫漫长途。我希望同道们将拙作作为铺路石,踏着它继续前行!在“整体辨证”(系统疗法)形成的前期,有两个人对我有重要影响,一位是先父薛汉三,一位是我的二姐夫蔡祖森。我父亲是地方著名中医,理论功底深厚,临床经验丰富,且力主中医创新。他不仅教我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,还教我治学方法。他说:“学中医,要能钻进去,又要能钻出来。钻进去,就是读书时深入了解其精神实质;钻出来,就是临证时不拘泥于前人结论,灵活运用,必要时另辟新路。”这些教诲,对我一生读书、临床、探索都有重要影响。我二姐夫是我学医和从医早期的伙伴。他勤于读书,善于思考,对三焦有深入研究,曾绘制三焦图,把五脏六腑都包涵在三焦之内。虽其三焦研究未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形成实际成果,其人也英年早逝,但其三焦研究还是为整体观和系统疗法做了理论铺垫。应该说,这部专著也有以上两位亲人的心血的渗入。(一)整体辨证:疾病的中医整体观人体是一个整体。人所患疾病,即为整体疾病。有的疾病重点在局部,但因其必然受整体的影响并影响整体,仍属整体疾病。故严格地说,没有绝对孤立的局部疾病,所有疾病都是整体疾病。这就是疾病的中医整体观。这一理论适用于观察分析所有需要内服中药治疗的疾病。(1)各种不同的疾病真的存在着共同的整体性吗?任何人都知道,各种不同的疾病,表现并不相同,如发病群体不同、发病原因不同、重点部位不同、症状表现不同、现代医学检查结果不同、预后不同等等。就症状而言,各种各样,千差万别,有的严重,有的轻微,有的漫长,有的短暂,有的简单,有的复杂,有的明显,有的隐蔽,有的有形,有的无形,有的在上,有的在下,有的在体表,有的在体内等等。当我们把这些不同的疾病连同其症状,按一定部位顺序加以排列组合,就像门捷列夫按原子量排列各种元素一样,就会惊奇地发现,它们明显存在着规律,形成序列,是一个完整的系统。不同的疾病,不管其重点部位如何,都在这一序列之中,且表现出程度不等的整体系统性。故从全面看,从深层看,各种不同的疾病确实存在着整体性。这是客观现实,不以人们认识与否而改变。(2)各种不同的疾病为什么存在着共同的整体性呢?这是因为人体是一个整体。按中医理论,人身五脏六腑,四肢九窍,通过经络联系,形成一个整体。人体患病,即使其重点部位在局部,但能通过经络传导,迅速影响全身,形成整体疾病。中医还认为局部可代表整体,如耳外形如倒置胎儿,耳针可治疗全身疾病等。现代科学证实,生物体的每一局部,甚至细胞,都携带着整体生命信息(如基因),用植物的局部组织可以培养成整株植物,一些低等动物可以重新长出失去的部分,克隆技术可以用体细胞培育出与原本体相同的高等动物等等。既然生物体的每一局部都携带着整体生命信息,人体患病,即使重点在局部,这一局部已经含有整体因素,也就具有了整体疾病的性质。至于其他部位,因处于整体之中,且含有相同的整体生命的信息,也就不可能置身事外,必然或隐或显或轻或重地有所反应,这就显示出疾病的整体性。所以说,疾病的整体性,是由人体内在本质决定的,并非主观臆造。为了更好地认识疾病的整体性,必须重新认识中医以前关于疾病传变方式的论述。人体患病时,出现各种症状,这些症状处于动态变化之中,有轻有重,有先有后。古人认识疾病处于早期阶段,当然首先注意突出症状,而这些突出症状的出现,往往有先有后,这就使古人认为疾病的传变,速度缓慢,层次分明。如伤寒一日太阳,二日阳明,三日少阳;温病,卫之后方言气,营之后方言血,先上焦,再中焦,后下焦等等。这些论述,我们不要死于句下,不要认为疾病的传变类似“辨证分型”那样层次分明、清晰。随着时代的发展、经验的积累、认识的深化,现在可以完全证实人体患病时,全身反应同时出现,而且存在于疾病全过程。患病时出现的症状,确实有轻重先后等等不同,但那只是程度不同,或有些症状暴露明显,有些症状比较隐蔽而已,并无本质上的差别。只有突破前人或今人关于传变的“机械”理论,整体辨证(系统疗法)才能在理论上成立。

(3)疾病的整体性是怎样显示的呢?为了叙述方便,把它分为表证、上焦证、中焦证、下焦证、血分证,即各种疾病(尤其是错综复杂的疑难病症)都有表证、上焦证、中焦证、下焦证、血分证,而且存在于疾病的全过程。表证是疾病的外在表现。凡病皆有表证。它存在于疾病的全过程。表证是疾病表现的一个侧面,与上焦证、中焦证、下焦证、血分证紧密联系,共同存在。表证表现为:恶寒、发热、头痛、鼻塞、流涕、喷嚏、咽干、咽痛、项强、腰背酸痛、四肢疼痛麻木、肢颤、无汗、自汗、盗汗、皮肤瘙痒、疹痘、疮疡等。表证重者脉多浮紧或浮缓,有热者脉多数。这里所说的表证,与以前含义略有不同。表证不是相对里证独立存在,而是与里证紧密联系共同存在,不是指疾病的初起阶段,而是存在于疾病的全过程。有些疾病虽不是由外感引起,但因整体功能紊乱,卫外功能受损,也有表证。有些症状,如瘙痒、麻木、疹痘、疮疡等,原不属表证范围,但其不但出现于体表,且表证病理特征明显,为了简化归类,也列入表证范围。为了论述上焦证、中焦证、下焦证,还必须对“三焦”的含义作一界定。“三焦”的含义历来不太一致,本篇对其含义的诠释是为整体辨证(系统疗法)服务的,与前人略有不同。其含义是:“三焦”是指胸腹腔,包括所含脏腑及其联属组织和功能。“上焦”指胸腔,包括心和心包(含脑)、肺及其联属组织和功能;“中焦”指腹腔上部,包括脾、胃、胆(含胰)及其联属组织和功能(肝本位居中焦,但其病理多表现于下焦,自古以来都明定肝属下焦,故从古义);“下焦”是指腹腔下部,包括肾(含睾丸)、肝、膀胱、大肠、小肠、女子胞(包括妇女整个内生殖器官)及其联属组织和功能。上焦证是疾病在上焦的表现。凡病皆有上焦证。它存在于疾病的全过程。上焦证是疾病表现的一个侧面,与表证、中焦证、下焦证、血分证紧密联系共同存在。上焦证表现为:心烦、胸闷、胸痛、心悸、失眠、嗜睡、健忘、神智不清、精神错乱、咳嗽、喘促、痰多等,上焦证为主者脉多两寸滑或沉微,或有腻苔。神志方面的症状,前人多分别与某脏腑联系,如五志(喜、怒、思、悲、恐)分别与五脏(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)联系。“整体辨证”认为,这种联系有一定意义,但神志与心(含脑)联系更为密切,为了简化归类,把这方面的症状统归于上焦证。中焦证是疾病在中焦的表现。凡病皆有中焦证。它存在于疾病的全过程。中焦证是疾病表现的一个侧面,与表证、上焦证、下焦证、血分证紧密联系共同存在。中焦证表现为:胃痛、胃胀、胁痛、易饥、纳呆、反酸、恶心、呕吐、口干、口苦、口臭、牙痛、倦怠、乏力等,中焦证为主者,脉两关弦。倦怠、乏力等症状,在很多疾病中经常出现,多为全身功能紊乱特别是湿困中焦脾胃所致。有人一律认为是虚,滥投补药,其认识是片面的。牙齿本不属中焦,因其与胃关系密切,为简化归类,故将牙痛等列入中焦证。下焦证是疾病在下焦的表现。凡病皆有下焦证。它存在于疾病全过程。下焦证是疾病表现的一个侧面,与表证、上焦证、中焦证、血分证紧密联系共同存在。下焦证表现为:小腹或少腹胀痛、浮肿、*疸、口渴、尿急、尿频、尿痛、癃闭、小便*、小便混浊或带砂石、大便稀薄、大便干结或便秘、便带黏液或脓血、里急后重、脱肛,男子阳痿、遗精、早泄、无子,妇女月经不调、带下、痛经、不孕、瘕等,反映于上部则为头晕、目眩、耳鸣、耳聋等。下焦证重者,脉两尺弱。头晕、目眩、耳鸣、耳聋等,为全身功能紊乱引起,以前多从肝肾论治,为简化归类,故列入下焦证。血分证是疾病在血分的表现。凡病皆有血分证。它存在于疾病全过程。血分证是疾病表现的一个侧面,与表证、上焦证、中焦证、下焦证紧密联系共同存在。血分证表现为:面红、目赤、唇青紫、皮肤潮红或起斑疹、咳血、呕血、血尿、便血或黑便、血精、经闭、崩漏等,血分证重者,脉涩,或有结代,舌质红或暗,或有瘀斑。血分证前人多指为热性病的深重阶段。“整体辨证”是用于表述疾病深入血分,所有疾病都有血分证,且存在于疾病全过程,无深重之义,无阶段之分,故与前人略有不同。以上分类,是为了叙述方便和易于掌握,以利展示疾病的各个侧面。严格说,这样分类并不准确,因为“整体辨证”认为,每一症状都与整体功能紊乱有关,并不绝对隶属于某一局部。以上所用的“表证”、“上焦证”、“中焦证”、“下焦证”、“血分证”等术语,过去也曾广泛使用。术语是表述的工具,过去使用,现在仍有其意义者可继续使用,以体现传统,也便于掌握和理解;其含义并不完全适用于新的理论,可加以改造,或补充或修改,或重新诠释和界定。古人已经这样做过,我们当然也可以这样做。

(未完待续...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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